老實說,我覺得聖誕派對日對我來說,是不易過的一天。同學不會和你乖乖巧巧的玩遊戲吃東西,但總又不能在這開心的日子,對他們諸多制肘。而且,一群不大不小的孩子在玩遊戲,主持人總會順得哥情失嫂意,總之,參與的人不是嫌三嫌四,就是「睬你都傻」,一言蔽之,根本不好玩,他們如此認定,我都如此認定。
今年,一想起又要和那群「馬騮」開個半小時的派對,唉,人也立即消沉下來。我今年這班中二,全似中一生一般,常給我罵得狗血淋頭,只因為天真有邪,又頑皮又幼稚,便容易叫人無名火起。我對學生的品格及秩序,有一定的要求,於是大家的不協調,遂應景而生。
但是,經今日一役,或多或少,我卻對我班馬騮,有一點改觀。正因為他們長不大,今日他們「搶朋友」、「扑傻瓜」的時候,不只七情上面,更可以說是全情投入。正因為他們長不大,抽獎時大家沒有對學校的禮物嗤之以鼻,雖不至於甘之如貽,但總算是高高興興。正因為他們長不大,我送了那隻不算好吃的火雞予他們,他們一邊評彈雞肉又老又難嚥,一邊還乖乖的、細心的拿著刀子,將片片雞肉剖出來,甚至吃個「盒」底朝天。
我過了一個難得高興的派對日。
看來也要用另一個角度,看我這班馬騮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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