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有一個女人,深深的愛著你,為了你,甜言蜜語之間,甚至透露可以為你生孩子;如果有一個女人,因為你令她開開心心,高高興興,不介意一筆一筆的巨款無限的雙手奉送予你;如果有一個女人,因為和你有著非比尋常的關係,甚至曾應允在遺囑上將一切所有,全遺留給你......而你需要的便是:在七百萬人面前,將她的一切,甚至你跟她的床笫之事,宣之於世;必須令她聲名狼藉,成為大家茶餘飯後的笑柄......其實在她生前,你在她身上攫取無數。
是不是應念在昔日恩情,為她留存一份尊重,尤其是在她身上取得的的,都已經一生半世,也花不盡耗不完。
如果你愛她,不要這樣對一個曾愛過的女人吧。愛情如果是這樣,實在太可怖了。
如果不愛她,拿到的已太多,大家都各取所需,誰也沒有欠誰,一場賓主,別太丟她的臉吧。至少她也給了你和你的家人,無窮盡的財富。她不苛刻,故也別對她太苛刻好嗎?
子曰:「君子無終食之閒違仁,造次必於是,顛沛必於是。」現在,既非造次,亦不顛沛,何必為了金錢,寡情至此?
人生浮世繪,不時也令人十分悵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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