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法官說憤怒時連為人師表都會說髒話,大意是說此乃人之常情吧。
我沒有意思神化了老師的形象,或許每個人包括是不是老師,盛怒之時心中都曾試過罵人家祖宗十八代。只是,正因為我們是老師,我們更加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,因為我們是同學行為的楷模。雖然心中會罵個痛快,但我們有道德上的責任約束個人的行為,這是為人師表需要負上的道德責任。如果覺得不公平,不用去回應這表面上不是職業需要的要求,大可求去。這是自由社會,人人也可以作切合自己的選擇。
正如大法官盛怒之下,也不會再在庭上以粗言責罵人,即使街上與人爭執,無理給警察抄了牌,甚至與律師工會吵架,懷疑權力鬥爭而被逼害.......也沒有理由因為盛怒要公開的說粗話。讀書人自有風骨,士可殺不可辱,更何況是公開地侮辱了自己的身分?
當然,我也以為不是大事一樁,事情發生至今已有一個月,早便應該曲終人散,不必作無謂的抄作,無端又在這多事之秋,結了樑子。
誰是誰非,早便沒有純正的討論。我只是說出一個老師的看法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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